《“三河护鸟志愿行”——野生动物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工作小结
本志愿者于2021年春季发起《“三河护鸟志愿行”——野生动物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现将前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作以小结如下:
1、2021年度内,重点开展了“三河护鸟志愿行”——野生动物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之宣传工作。曾利用乡镇集市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活动,并深入农村、深入田间地头宣传,发放了大量的宣传资料。
(1)2021年春季开始,于吴起县的白豹镇、五谷城镇、吴仓堡镇、周湾镇、长城镇、庙沟镇等乡镇及农村,开展了宣传活动,共张贴标语、横幅15幅,发放宣传资料约5000余份(册)。
(2)于2021年春夏季,在安塞区的招安镇、建华寺镇、化子坪镇、沿河湾镇、砖窑湾镇、平桥镇等多地开展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约4000余份(册),张贴标语13幅。
(3)于2021年夏秋季,在宝塔区的南泥湾镇、麻洞川镇、临镇镇、冯庄镇、姚店镇、李渠镇、川口镇等乡镇,开展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约4000份(册),张贴标语10余幅。
(4)于甘泉县、富县等地也曾做过较少量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以上阶段的公益宣传活动断断续续前后持续约5个月时间。
2、2022年度,春季,曾于吴起县长城镇境内的西郊无定河内的荒芜之处抛洒播种柠条种子500斤,播种面积约100亩(柠条种子大致按照每亩大约5斤的撒播量进行的)。
3、2022年春季,于长城镇西郊无定河内扦插补植红柳约20亩(扦插间隔株距约2-3米)。
4、于2022年秋冬季,在吴起县长城镇西郊无定河畔等地树上安置PVC管人造鸟窝200个。
5、下一步本公益活动工作计划:
(1)计划于2023年春季,在长城镇无定河畔增加安置最新设计的草编人造鸟窝200~500个;
(2)计划于2023年春季,在长城镇无定河流域荒芜地增加撒播种植灌木50亩,红柳30亩,种植紫花苜蓿30亩;
(3)计划于2023年春夏季,再次开展一次阶段性的生态环境及野生动物保护的公益宣传活动。
2022年10月
后附《“三河护鸟志愿行”——野生动物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三河护鸟志愿行”——野生动物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实施方案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地球大家庭的一员,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的逐年改变,致使我国野生动物的数量、分布范围正日益缩小,许多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不仅关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据资料显示,由于栖息地环境的被污染和破坏,使鸟类逐渐减少,是威胁鸟类生存的重要原因。因此,保护鸟类固有的生存繁衍栖息地,建设适合鸟类繁衍生存的栖息地,为鸟类“安家落户”,已是很有必要之举措。鸟类是害虫的克星,是人类的朋友,保护鸟类意义重大。
今以野生动物与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组成“三河护鸟志愿行”组委会,开展“三河护鸟志愿行”——野生动物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野生动物与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旨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野生动物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为了人类共同的生存环境,为了让地球成为更加美好的家园,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大地处处充满生命的绿色,让野生动物与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自由地生活,让我们携手共创人类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存的美好家园。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针。开展“三河护鸟志愿行”——野生动物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努力营造爱护野生动物、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时间安排与活动内容
1、预定于2021年春季开始,以4月1日国际爱鸟日和4月22日世界地球日为契机,组织野生动物与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参加,开展“三河护鸟志愿行”——野生动物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
2、围绕“三河”(洛河、延河、无定河)流域,实地走访,调查研究,协调有关部门,对于原有适合鸟类繁衍生存的良好栖息地,进行清理垃圾,保持良好环境卫生状况,登记建册制定措施进行长久保护。
3、人工开辟、营造适合鸟类繁衍生存的栖息地,栽植红柳、柠条、芦苇、紫花苜蓿等植物,造鸟窝,为鸟类建设“家园”;
4、制作宣传牌匾、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5、以宣传说服教育的方式,收缴(收购)猎兽夹、粘鸟网、电猫等捕猎工具。
6、宣传、建议油田开展建设生态井场工作,在井场内外,种树种草,保护野生动物,减少水土流失,改善自然生态。
三、活动主办与协办、支持单位
1、活动主办:“三河护鸟志愿行”———野生动物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组委会(简称:“三河护鸟志愿行”组委会)。
2、协办、支持、赞成单位:所辖“三河”流域内的部分党政、事业、政法单位、良知企业和部分公益人士、宗教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有识之士。
“三河护鸟志愿行”组委会
二o二一年三月